云南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李虹玲获得了云南省弥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批复,文件编号为绿农商〔2023〕220号。批复规定,李虹玲应在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聘任文件报送该分局。除此之外,如有未尽事宜,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该批复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红河监管分局发布,日期为2023年9月12日。
绿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1996年9月24日开设于云南近代工业的发祥地,锡文化、陶瓷文化和梯田文化著称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同时在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城正街西段(绿江路2号)开展经营,提供等服务。绿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随时欢迎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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