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保监局批准惠瑾峰任职资格。
2023-06-06 19:20:00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银保监复〔2023〕126号 光大银行:收到你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核惠瑾峰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光银字〔2023〕82号)。根据有关要求,经审查,惠瑾峰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我们核准惠瑾峰同志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行长任职资格。请你行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如果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此批复将自动失效。此复。 2023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