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福宏宇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已经向青岛分公司指派了新的主要负责人洪勇。根据《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监会令2018年第3号),洪勇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经审查,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特此批复核准洪勇为广东广福宏宇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公司应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部门报告。若在2个月内仍未进行任命,则任职资格将自动失效。特此通知。
公司参与中标2次,最近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保险经纪项目信息披露、互联网保险中介机构电子投标保证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