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银保监复〔2023〕41号 泰安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批复适用于你行《泰安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李军昌任职资格的请示》(泰安沪村行发〔2023〕20号),核准李军昌泰安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资格。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批复已经审查通过。请你行在收到本批复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李军昌到任,并向泰安银保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此复。]
沪农商村镇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