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雷志照明有限公司商标注册被驳回
2023-06-13 00:00:00 中山市雷志照明有限公司
中山市雷志照明有限公司
在2023-03-10提出商标申请,申请的商品/服务为:
户外广告; 张贴广告; 货物展出; 广告材料更新; 为零售目的在通信媒体上展示商品; 电视广告; 样品散发; 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 在通信媒体上出租广告时间; 广告; 商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捷算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于2023-06-13被驳回申请,需要再次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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