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众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2023-03-07提出商标申请,申请的商品/服务为:人脸识别设备; 传真机; 碳电极; 光学纤维(光导纤维); 热调节装置; 直流屏; 工业遥控操作用电气设备; 非空气、非水处理用电离设备; 光学眼镜; 曝光胶卷; 商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金信诚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06-13被驳回申请,需要再次进行申请;
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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